经教务处研究决定,现将期末考试阅卷工作安排如下:
阅卷地点:信息楼
阅卷办公室:信息系教务
阅卷工作采取全校统一搭配的原则组织进行。
阅卷负责人:牛艳、张克生
系部阅卷负责人及地点:
1.数控技术系:张发海 301(第二轮103)
2.安全工程系:孙正伟 306(第二轮104)
3.电气工程系:沈 晶 205
4.机械工程系:茌庆梅 204
5.信息工程系:皇甫大双 208
6.基 础 部:宗长俊 203
阅卷具体要求:
1.阅卷教师要按时到达阅卷点,不得无故请假、迟到、早退、旷阅。
2.各系部阅卷工作由教学主任具体负责:(1)按学科分工,每个学科由教研室主任或教研组长负责。(2)每个学科可分若干个组,每个小组均要指定一名有责任心、业务能力强的教师任小组组长,负责阅卷分工和阅卷工作。
3.在阅卷前,阅卷小组人员应熟练掌握评分标准,在无其他问题,统一认识后,方可开始阅卷。阅卷采取流水作业方式,阅卷中禁止拆试卷密封卷头。
4.阅卷一律使用红色笔迹。每题得分、总得分(包括0分)必须写在规定位置(分数添在分数表格内,题号前不写)。
5.所有试题一律打“√”或“×”两种符号。
6.阅卷过程中老师不准串组,阅卷过程要本着对自己和任课教师负责的原则,细心认真,杜绝出错。
7.每份试卷的成绩计算要确保准确无误。成绩统计要做到与试卷成绩一致,不许漏登、错登。
8.当天的试卷必须当天阅完,阅卷结束后,各系部具体负责人要及时将成绩送到任课教师手中,另外将成绩登记表(装订成册和电子稿)交教务处。
9.阅卷时间:
第一轮 元月13、14日 上午8:10——12:00,下午2:00——5:30;
第二轮 元月16、17日 上午8:10——12:00,下午2:00——5:30。
教务处
2014年元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