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,弘扬风清气正、廉洁自律、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,现就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全体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明纪律,守底线,严格遵守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,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,强化廉洁自律意识,提高拒腐防变能力。
二、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。教师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,抓好责任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意识形态、安全等各项工作要求。
三、纪律要求如下:
1.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、奖金。
2.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。
3.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。
4.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。
5.严禁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。
6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。
7.严禁参加赌博、不健康娱乐活动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。
8.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其他活动安排。
9.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。
10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。
总支纪检监督举报电话:87815065
基础课教学部党总支
2021年9月18日